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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27 17:17:51
邓玉娇一怒“杀”了邓贵大,当地警方竟以杀人罪将她控制,实在匪夷所思。
邓玉娇是在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在遭受侵犯时做出的本能反应。所以,邓玉娇的行为是正当防卫,说是防卫过当都有点过分。我们不妨假设,如果邓玉娇当时没有拿起水果刀,她能打得过三个大男人吗?肯定打不过,那她是不是只有任由三个大男人“特殊服务”了???
我始终想不明白,怎样的防卫才不是过当的?当别人要强奸你的时候,你只能躲避,不能动手最多只能动嘴,对吗?你万一动手了,把别人打伤了,是不是防卫过当?
邓贵大身为一个国家公务员,尤其是身为一个党员干部,做出这种严重败坏了党风党纪,严重侮辱了共产党的党性,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,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,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益,他的行为是一种地痞、流氓、恶霸行径,他是地方一害,理应铲除,所以,邓玉娇将他“杀”死是为民除害,为国除害,为党除害。邓贵大等人的下场实在是罪有应得,死有余辜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这次邓玉娇屈服于邓贵大等人的淫威,邓贵大这条害虫就不会被发现,或者发现了也不会在阳光下暴晒,那么,完全可以想象,被他“特殊服务”的人将会更多更多。
历史告诉我们,多行不义必自毙。邓贵大等人迟早会被制裁,只是制裁他们的对象不同,或者党纪,或者国法,或者李玉娇,王玉较,陈玉娇。
与其说邓贵大是被邓玉娇所杀,不如说,他是被自己所杀,被自己的贪婪、腐败、野蛮、狂妄、愚昧所杀。
现在,我很是替国家高兴,替党高兴,替政府高兴——邓玉娇“杀”了邓贵大,省了国家很多麻烦和开支。
所以,党和政府以及人民都要感谢邓玉娇!!!
同样,我很是替邓玉娇揪心,眼下的形势对她很不利,不知道法律会不会给她一个公正的判决。
我期待着,全国人民都期待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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